发布:上海反不正当竞争律师 时间:2020/5/30 19:43:33
惩治商业贿赂中的行贿者,要适应商业领域的特点,用足用好各项处罚措施。
一是充分运用财产处罚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商业贿赂行为,可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要结合行贿收益状况,在上述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商业行贿人。
二是依法适用执业资格限制。如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对实施商业贿赂的药品企业、医疗机构可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执业医师吊销执业证书。通过执业资格限制处罚措施的有效运用,使商业贿赂的行贿者作出利弊衡量,最终选择守法经营、正当竞争。
三是用足刑罚处罚方法。对商业行贿行为,无论其手段怎样隐蔽,应当用犯罪构成理论及刑法有关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立法规定,准确分析判断,构成犯罪的,坚决以刑罚方法予以处罚。四是构成侵权的,对民事赔偿请求应予支持。商业贿赂最明显的是侵害到竞争对手的经济利益,如通过商业贿赂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因此,对直接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请求应予支持。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下一篇: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