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上海反不正当竞争律师 时间:2020/6/3 11:02:04
李志明律师团队代理原告上海某水果销售连锁品牌诉同行业竞争者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装潢混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通过公证、时间戳认证等手段固定证据,成功促使法院判决被告的装修装潢构成混淆且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及其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构成共同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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