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上海反不正当竞争律师 时间:2020/6/3 11:03:21
李志明律师团队代理原告某知名网红直播名人,起诉上海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网名开展宣传,混淆商品来源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法院最终确认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的同样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判决被告(委托方)、实际厂家、监制方构成共同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数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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